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

各市、县(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共管理人才,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根据《2007—2010年福建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现就2009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和参加其他学历学位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名推荐工作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在职硕士学位和学历教育,报考前应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学位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办〔2003〕50号)的要求,填写《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申报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参加入学考试。

为满足不同层次人员的需要,今年我厅推荐以下在职硕士学位和其他学历教育项目,供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择参加,同时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报考符合要求的其他高校的相关专业:

(一)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具体要求及报名程序见附件一;

(二)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具体要求及报名程序见附件二;

(三)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远程学历教育。具体要求及报名程序见附件三;

(四)厦门大学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具体要求及报名程序见附件四。

上述(一)、(三)、(四)三个教育培训项目在福建省继续教育中心都设有教学点,以方便省直单位和福州地区学员就近入学。教学点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福州市福飞南路131号省政府干部培训中心五楼,0591-87874527。

二、关于考前辅导工作

为方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复习考试,福建省继续教育中心将组织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前辅导,具体事宜请与省继续教育中心李清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74527。

三、关于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职硕士学位和学历教育工作,将其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一个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学习。

对参加在职硕士学位和学历教育的人员应给予学习时间保障,可在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对其学习费用的报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委、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组〔1999〕综字007号)的规定执行。

同时,要积极引导参加学习的人员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努力提升工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为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厦门大学2009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招生简章

2、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2009年招生简章

3、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09年秋季招生简章

4、厦门大学网络教育2009年秋季招生简章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厦门大学2009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招  生  简  章

 

 

厦门大学是我国MPA专业硕士学位的发起、论证以及最早进行MPA教育自主试验的高校之一。MPA教育目标是为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为政府和非政府部门的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与技术的专业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

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三年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资格审查

考生应将现场报名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实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在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龄证明(教师应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其他考生由所在单位开具;材料各一式1份)交报考院系进行资格审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三、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科目: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逻辑与数学)。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版)。

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0月。

复试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综合知识。

复试考试时间:待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确定。

四、上课地点及形式

MPA培养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43学分。根据生源背景和学习方式及其他情况的不同,学习年限为2-4年,实行弹性学制,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课程学习采取全脱产(2个学期)、半脱产(两学年,每学期到校学习1个半月)和不脱产(利用周末和晚上)三种方式。课程学习结束(修满所要求学分)后,进入MPA学位论文写作(一般在1年之内完成)。

上课地点在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厦大成智楼)。

五、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培养费3.6万元/人全程。其中,两年学制税务班(全脱产班)分两年缴清,每年缴纳1.8万元。其他学员入学注册时一次性缴清或分三年缴清,每年缴纳1.2万元。

六、学位授予

学员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厦门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我校研究生院提供研究生阶段学习证明,即研究生证书。

七、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者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点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缴纳报考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必须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二者缺一不可),方才完成报名程序。

厦门大学报名点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7月上旬

厦门大学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以厦门大学考试中心通知为准

拟在其他报名点报考厦门大学的考生请登录“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查询其他考点的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注:报名地点即为全国联考考试地点。

2、报考费:240元(每科80元,共3科)。

八、招生咨询

1、招生联系人:邹老师、孙老师 电话:0592-2186478

2、电子邮箱:xmumpa@xmu.edu.cn

3、传真:0592-2183191

4、地址:厦门大学成智楼(厦门大学建南大礼堂东侧)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

2009年招生简章

 

 

一、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概况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是一个多学科、多层次、历史悠久又面貌全新的学院。现有一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同时,也是公共管理学硕士(MPA)、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国际通行的专业学位,(英文全称为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其培养目标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专业化的要求,为党政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熟悉现代管理技术、精通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思考和分析能力,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国家人事部[2004]60号文件指出:要充分认识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意义,认真做好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报名推荐工作,努力为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提供支持。文件要求:“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对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公务员给予学习时间保障,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公务员所在单位在其取得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后,可对其学习费用给予支持。”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政府部门及非政府部门公共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人员。报考条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

四、学习方式、年限及学费

1、学习方式为:(1)在职学习(2)节假日或周末学习

2、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在此期间按照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按照福建师范大学MPA教育工作程序获得公共管理(MPA)硕士学位。

3、培养经费:30000元/人(包括课程学习、论文指导、评阅和答辩费用)

五、培养方式

1、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2学分。

2、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同时安排相关教学实习。学生在学习期间要学习或研究100个以上管理案例,学校创造条件安排MPA研究生参加行政改革和行政立法实务工作,了解公共管理与法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及本学科发展的最前沿动态。

3、教学工作由专业教师和具有丰富经验的实际工作者组成的教学小组负责实施。各门课程的教学按统一规范要求,通过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实验、角色扮演、观摩、案例分析、对抗辩论、项目规划、习题作业、撰写小论文、社会调查、测验、考试等方式完成,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力培养和训练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门课程应当完成3次以上的习题作业或 撰写2篇以上的调查报告、分析报告;其成绩汇入相应课程总成绩中。

六、专业方向

1、行政管理

2、政法管理

3、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4、金融管理与证券投资

5、党务管理

6、教育管理

7、立法与公共政策

七、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四种类型:核心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方向选修课程、任意选修课程,另有专业实践与立法研讨、社会实践。MPA研究生可以在全校为研究生开设的各种课程中补修和选修。

八、报名的方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2、考试科目:共计4门。其中公共管理基 础、英语、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等三门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安排在复试时进行。

3、参考书目: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以上书目相关购书事宜均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中的购书通知了解。

九、考前培训

接收回执后将组织考生进行考前辅导,集中学习。同时考生可预先选择旁听MPA相关课程。

培训流程(大约时间):每年3 - 4月学院邮寄培训报名表→4 - 5月初考生填写邮寄或电话确认报名(邮址;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负责人收)→5月中旬确认报名人数及培训时间、科目→6月份培训报到。

十、考虑到参考人员的工作背景和现实可能存在的困难,经研究决定,如报考当年笔试成绩没有达线,可先行参加MPA相关课程的学习,来年正式录取时,已修课程学分有效。

联系人:刘老师(仓山校区)陈老师(旗山校区)

仓山校区办公室电话:0591-83465351  13159412858(吴老师)

旗山校区办公室电话:0591-22868287  22868282

传真:0591-22868286

E-mail:wlm5389@sina.com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硕士(MPA)招生报各回执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此前毕业

院校及专业

 

 

 

 

通讯地址

及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E-mail

 

 

备注

 

 

 

 

附件3: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09年秋季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大学,现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实力已进入全国高师院校的先进行列。建校百年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30多万人,涌现出大批优秀人才,福建省各中学校长、特级教师和其他教学骨干中60%毕业于我校。

福建师范大学于200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高校(详见教高厅[2001]2号文)。为实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学校投入经费3000多万元用于网络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计算机网络—双向视频会议系统等先进手段,实施现代远程教学,创建了“面对面”的网络学习环境,已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现代远程教育模式。目前,我校在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200多个校外学习中心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已培养本专科毕业生4万多人,现有在校生2万多人。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在职从业、待业人员。

报考条件:报考高中起点专科专业的学生要求具有普通高中、中专、中师、职高毕业或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文凭。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常年招生。2009秋季报名截止时间: 2009年10月 20日。

2、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省内外各校外学习中心。

3、报名考务费100元。符合免试条件者交报名费50元。

4、报名办法: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就近校外学习中心报名。校外学习中心按照规定的学历条件审查合格后,学生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所有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秋季报读的学生,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不得迟于2009年8月31日。

三、招生层次、专业、入学测试科目

类 别

层 次

专   业

入学测试科目

师范类

高起专

小学教育

 

 

语文、英语

学前教育

专升本

汉语言文学教育

大学语文、教育学&心理学

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英语教育

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

历史教育

数学教育

高等数学、教育学&心理学

物理教育

化学教育

体育教育

生物教育

地理教育

非师范类

高起专

心理学

语文、英语

法学

行政管理

物流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学、英语

经济学

工商管理

会计

电子信息工程

专升本

汉语言文学

大学语文、大学英语

心理学

英语

法学

行政管理

物流管理

历史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高等数学、大学英语

工商管理

经济学

财务管理

电子信息工程

软件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化学

体育

生物科学

地理科学

★测试科目的考试大纲、样卷等复习资料,可登录学院网站“招生简章”处下载。

四、入学测试方式、时间

测试入学:由“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统一命题,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自主组织入学测试。2009年秋季第一次入学测试时间为2009年8月9日。8月10日之后报名的,入学测试时间由校外学习中心另行通知。

免试入学: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党校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报读高中起点专科可免试;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证书,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并取得党校本科毕业证书者,报读专科起点升本科可免试。参加最近一次全国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同专业、相同层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者,可免试入学(凭本人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

五、录取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者,由福建师范大学择优录取。已录取学生凭福建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有关注册手续。

六、学习方式、学分、学制与收费标准

1、学习方式:业余学习。

2、学分与学制:各专业总学分80学分左右。基本学制3年,学习年限2.5-6年。

3、收费标准:根据闽价[2001]费字310号文,按学分缴纳学费,每学分90元,按80学分缴纳。各专业教材费第一学年预收350元,第二学年结算后再确定标准。每学年学费于各学年初注册时一次性缴清。

七、统考、毕(结)业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报考专升本专业学生在读期间需通过教育部统一组织的英语、计算机基础公共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福建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 ),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福建师范大学学位管理有关规定,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到截止年限未修满学分的,视已修学分情况,颁发写实性结业证书。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样本,详见学院网站[招生简章]。

八、教学模式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实施学分制,采用以学生自主学习和网上协同学习为主、集中教学为辅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纸质教材和配套的CD-ROM多媒体课件(包括教师授课的音视频、教学大纲、学习指导、重点难点、课程内容网页、电子讲义、自测题、模拟试卷),可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访问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站,参加网上导学、在线答疑、在线讨论、在线作业、在线自测、在线资源等学习环节;同时,学生可定期到校外学习中心参加基于双向视频会议教学系统的集中辅导和实时互动答疑等,最后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在各学习中心进行的课程考试。

九、注意事项

1、入学资格审核。按教育部规定,招收网络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专科的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入学(含免试入学)。严禁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升本科入学资格;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学历者取得专科入学资格。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凡持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报名者,不论何时一经审核查出,即作取消学籍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及其它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2、新生应按入学须知上规定的时间,到所属校外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注册、缴费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注册后两周内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可办理退学退费手续,两周后可办理退学手续但不退学费。

3、学生入学后必须遵守《学生手册》中的各项管理规定。《学生手册》可在学院网站下载或到校外学习中心索取。

4、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请广大学生到各校外学习中心报名,也可到经我院批准授权的奥鹏或弘成公共服务体系各校外学习中心报名。各校外学习中心不在异地另设报名点。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350007

咨询电话:0591-83446111-5000,5001

E-mail:zsb@mail.fjtu.com.cn

 

 

附件4: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2009年秋季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素有“南方之强”之称,是“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国家跨世纪重点建设的“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也是目前中国经济特区中唯一的一所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2001年1月厦门大学被教育部批准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厦门大学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是全面组织实施网络学历教育、高层次培训及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实体。2009年秋季招收网络教育业余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本科的学生。

一.招生专业、修业年限、学分

学历层次及学习形式

招生专业

学分

修业年限/年

入学测试科目

专科起点本科

(业余)

工商管理

80

2.5—5

大学英语

大学语文

项目管理

80

2.5—5

土木工程

80

2.5—5

国际经济与贸易

80

2.5—5

会计学

80

2.5—5

金融学

80

2.5—5

法学

80

2.5—5

市场营销

80

2.5—5

高中起点专科

(业余)

工商管理

80

2.5—5

英语

语文

国际经济与贸易

80

2.5—5

会计学

80

2.5—5

高中起点本科

(业余)

工商管理

160

5—8

英语

语文

国际经济与贸易

160

5—8

会计学

160

5—8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报考专科起点本科考生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或自学考试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考生须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力。

三.入学方式

(一)免试入学

·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或自学考试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者,可免试参加各学历层次的学习。

·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或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者,可免试参加高中起点专科的学习。

·参加2008年全国成人高考,考试成绩在本地区相应学历层次的录取分数线以上者,可免试参加同等学历层次的学习。

(二)考试入学

不符合免试条件者,须参加在当地学习中心组织的入学测试,入学测试模拟题可从学院招生专区栏下载。

入学测试方式有机考与笔试两种,学生可向当地学习中心咨询并选择测试方式。

四.报名及相关时间安排

入学测试方式

工作流程

笔试

机考

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学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即日起---10月18日

现场确认-考生到当地学习中心对报考信息进行确认、提交报名资料并现场摄像

9月18日—9月22日

入学测试日

打印准考证-登陆学院网站,使用用户名及密码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有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

9月24日—9月25日

无需打印准考证

入学测试

9月26日

5月18日-10月18日

(视报名人数组织)

现场确认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参加2008年全国成人高考,成绩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持当地招生办提供的准考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纳50元考试费(免试入学的学生免交)。

五.录取、选课缴费、报到注册、学籍

·录取 入学测试后两周左右,根据分数择优录取。学生登录学院网站,使用报名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或学习中心进行录取查询。凡符合报名条件,免试入学或通过入学测试的考生,由厦门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

·选课缴费 被录取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入学须知的提示和要求,登录学院网站,进行网上选课与缴费。学费按学分收取,学费总额=应修学分总数*每学分学费标准(各学习中心标准略有不同,具体请向当地学习中心咨询)。新生首次交一学年32学分的学费,以后各学期按照每学期实际选课学分数于开学前交纳学费。

·报到注册 被录取的学生按照入学须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地学习中心注册,交录取通知书注册联、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并购买教材等。

·学籍  2009年7月-10月入学的学籍电子注册起算时间为2009年9月。

六.课程设置、考试、免考

·课程设置:详见学院网站招生专区里面的教学计划。

·课程考试:由学院组织,一年两个学期安排四次考试时间,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每个学期期末;缓考或不及格课程补考一般安排在每个学期开学初。

·课程免考:学生凭自学考试或已修国民教育系列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可申请同等学历层次的课程免考。免考课程累计学分一般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的30%。

七.教学及学习模式

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采用基于互联网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组织教学并实现教学管理。实行网上课件教学、课堂视频实时教学等,并有网上作业、网上答疑、网上讨论。学习方式简便、灵活,只需宽带接入,就可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自由安排学习。

八.入学资格审核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提供的有关资格证书及报名资料,我院仅负责对其进行收集、备案。凡持假证书或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及成绩证明报名者,不论何时发现均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所交各项费用一律不予退还,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特别提示: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报名前请确认本人获得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自学考试文凭。

九.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学分,本科学生须通过“网考委”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统考(高中起点专科免统考),符合毕业条件,由厦门大学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科毕业证书(注明网络教育),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未修满学分者视已修学分情况,颁发写实性结业证明或成绩证明)。对达到相应学位标准的学生颁发厦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

招生咨询电话:0592-2187425;0592-2185032